因工作需要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岗位人员1名,派遣到海安市气象局从事相关工作,具体事项公布如下:
	  一、招考岗位及人数
	  1、会计岗位:1名。
	  二、基本工资报酬:2928元/月,参照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被派遣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通知》(海政办发[2018]211号)文执行。
	  三、报名条件
	  1、基本素质要求: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,遵纪守法,爱岗敬业;
	  2、学历及年龄要求:本科及以上学历,35周岁以下;
	  3、专业要求:与财务相关专业,具有初级会计职称;
	  4、身体要求:健康;
	  5、户籍要求:海安籍;
	  6、其他要求:有工作经验者优先。
	  四、招考办法
	  招考采取笔试、面试、考核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。
	  (一)考试100分
	  笔试满分为100分。招考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,不指定复习材料。
	  面试满分为100分。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,按招考岗位名额1∶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,报名人数达到3人以上方可开考。
	  成绩计算:综合分=笔试成绩×0.5+面试成绩×0.5
	  (二)体检和政审
	  根据综合成绩,按拟招人数1∶1的比例,确定参加体检人员。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、卫生部颁布的《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对体检合格人员,由用人单位会同本公司共同进行政审。
	  (三)公示录用审批
	  体检、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气象局网站(http://www.ntqx.gov.cn/)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,签订劳动合同,实施派遣;因体检、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位时,在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递补对象出现相同分数时,以面试得分高者优先,面试得分还相同的,以笔试得分高者优先。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。
	  五、报名须知
	  报名者需须携带个人身份证、户口簿、毕业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、复印件各一份,同时携带近期一寸免冠彩照照片3张。
	  报名时间:2019年6月24日(上午8∶00~11∶30,下午:14:00-17:00)。
	  报名地点:海安镇中坝南路38号(海安志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国税局对过邮储二楼)。
	  报名费用:100元。
	  具体笔试、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	  六、纪律与监督
	  报考者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,真实、准确、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;弄虚作假者,查实后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。
	  七、本简章由海安志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。
	  联系电话:886991218881036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