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宿迁市宿豫区粮食购销公司招聘3人简章已发布,报名时间:即日起至2017年9月2日,上午8:30---11:30下午2:30---6:00(节假日正常报名);报名地点:宿豫区商务局二楼208室(宿豫区湘江路36号)现将其发布如下:
	  宿迁市宿豫区粮食购销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
	  宿豫区粮食购销公司是区商务局直属的国有独资企业,主营粮食收购、储备和销售。现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,面向社会公开为基层粮食储销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,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:
	  一、招聘岗位及人数
	  保管工作人员3人(其中1名保管人员,定向黄墩公司附近人员优先考虑)、机电工作人员1人,文秘工作人员1人、财务工作人员1人。
	  二、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
	  1、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,身体健康,年龄在40周岁以下,户籍宿迁地区,工作认真扎实,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,有责任心。
	  2、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无违法犯罪记录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吃苦耐劳精神,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。
	  3、报考财务岗位限财务财会类、审计类专业,并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;保管岗位适合男性,专业不限;机电岗位限机电控制类专业,需有一定的工作经验;文秘岗位限中文文秘类,要求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。
	  三、招聘程序和方法
	  本次招聘按照“自愿报名、公平竞争、择优聘用”的原则,采取考试、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。
	  (一)报名时间及方式
	  1、报名地点:宿豫区商务局二楼208室(宿豫区湘江路36号)。
	  2、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:即日起至2017年9月2日
	  上午8:30---11:30下午2:30---6:00 (节假日正常报名)
	  3、报名者须携带2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4张,身份证、毕业证书、从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。考生不得伪造证件,弄虚作假,违者一经查实,取消考试、聘用资格。
	  4、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,填写《招聘人员报名表》。
	  (二)考试
	 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。经资格初审后,报名人数与招聘数之比小于等于5:1,只进行面试;报名人数与招聘数之比大于5:1,先组织笔试,并按1: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。
	  1、笔试:实行百分制,内容为综合知识(含公共基础知识、行政职业能力测试),范围参考2017年江苏省公务员招考考试大纲。
	  2、面试:笔试结束后,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:5确定面试人选,面试实行百分制。
	  3、成绩计算:按笔试成绩占30%,面试成绩占70%的比例计算总成绩(总成绩相同的,以面试成绩为准)。
	  4、笔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。
	  5、笔试和面试成绩届时将在宿豫区政府网(/)进行公示。
	  (三)体检
	  进入体检的人员根据招聘人数1:1的比例确定。因体检不合格、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,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	  四、薪资福利待遇
	  被聘人员试用期间工资每月2000元,试用期1个月,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,缴纳五险,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的薪酬制度。
	  五、纪律与监督
	  本次招聘工作,贯彻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严肃招考纪律,严格秉公办事,接受社会监督。
	  六、本简章由宿豫区粮食购销公司负责解释。
	  报名、咨询电话:0527-88206861    监督电话:0527-88206862
	  宿迁市宿豫区粮食购销公司